性別平等教育專區

學生懷孕處理辦法

私立巨人高級中學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
96.08.30校務會議通過
99.06.30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108.06.30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壹、依據:
一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
二、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
三、教育部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
四、教育部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注意事項
貳、目的:
一、秉持多元、包容之精神以預防處理學生懷孕事件,積極維護學生基本人權,保障學生受教權。
二、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安全之性平觀念、態度與性行為,學習避免非預期懷孕之知能。
三、輔導協助個案過程中應嚴守專業倫理,尊重隱私,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。
四、提供懷孕學生適性教育及輔導措施。
五、統整運用社會資源與經費,以維護懷孕或育有子女學生之權益。
參、對象:
本要點所稱學生,包括本校一般學生及懷孕、曾懷孕(墮胎、流產或出養) 與育有子女學生。
肆、實施方式:
運用各類教學活動教導及宣導預防非預期懷孕,並積極營造多元、同理、包容、友善、平等及無歧視之校園文化:
一、教師進修、學生學習與親職教育之課程及活動,審慎規劃並重視下列要點:
(一)教導學生合宜之交往及情感表達方式,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。
(二)教導男女學生懷孕、避孕、流產之知識、態度、行為及責任。
(三)增進教師辨識學生行為之能力,並提昇其性別平等意識與輔導知能。
(四)強化學校人員預防與處理性侵害事件之能力及措施。
(五)建立人權校園,積極維護學生受教與安全之權利。
(六)加強親職教育,增進親子情感及溝通能力,並培養共同面對問題之積極態度及共識。
二、與社區建立良好溝通機制,平時即與衛生醫療、社政、警政及民間社會福利、心理衛生機構等建立網絡關係,相互支援合作,共享資源。
三、輔導處提供懷孕學生能有隱私及尊嚴地主動求助,且應運用集會、教學或教師進修,加強宣導設置專線信箱之基本精神、功能及使用方法。讓全體師生充份了解,建立對學生懷孕事件的正面態度,並能有效運用。
伍、處理
一、發現未成年學生懷孕時,應即成立工作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指派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,必要時得另指定發言人,啟動學校之危機處理機制,依相關規定進行通報。
二、工作小組組織:
(一)與本案學生課業、學習環境密切相關之處室主管為當然成員。成年或已婚學生因懷孕而有協助需求者,亦同。
(二)得聘請相關專業或有協助懷孕學生經驗之校內外人士為成員。
(三)依懷孕學生需要,儘速擬妥分工表,統一事權。
(四)共同商討執行懷孕學生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所定之諮詢輔導、經費籌措、社會資源整合及資料彙報等相關事宜。
(五)工作小組得依職責劃分為輔導與行政單位任務分組。
三、工作小組任務:
(一)輔導單位:
1.成立輔導團隊,其成員應包括輔導主任、校護、輔導教師、導師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,並得聘任校外輔導專業人士擔任諮詢顧問。
2.遴選合適之輔導老師進行諮詢輔導。
3.輔導團隊應召開個案會議擬定輔導計畫,並適時修正。
4.建立懷孕學生紀錄,並依專業倫理妥適保存及管理其資料。
5.輔導內容應包括:
(1)提供懷孕學生個別輔導及諮詢。
(2)提供懷孕學生相關決定作成之諮詢輔導及協助。
(3)提供多元適性教育之實施方案,協助學生完成學業,維護受教權,並依其意願輔導升學。
(4)運用社會資源,依懷孕學生需要協助其待產時之安置問題,及協助懷孕學生生產後或育有子女學生之托育需求。
(5)提供懷孕學生家庭諮詢及支持,並視需要提供另一方當事人與其家長諮詢及協助。
(6)協助懷孕學生及其家長諮詢及資源轉介。
(7)協助相關社會福利資源轉介。
(8)提供工作小組及其他教師諮詢。
(9)提供班級團體輔導。
(10)協調提供孕程保健諮詢、嬰幼兒保育諮詢等衛生醫療協助。
(二)行政單位:
1.會計室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0 條規定,將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之相關經費, 納入本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預算。
2.教務處、學務處應依學生學習或成績評量之規定彈性處理學生出缺勤紀錄、補考與補救教學等學籍及課程相關事項。
3.視懷孕學生需要,結合相關資源,提供其多元適性教育,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:
(1)補救教學:協助完成學制內之課程。
(2)因懷孕所產生之需求:孕程及產後照護、預防非預期性懷孕知能、家庭教育等。
(3)生涯規劃:生涯規劃輔導及技職訓練課程等。
4.整合校內外資源支援輔導單位:
(1)提供經費,安排課程時間、埸地、遴選適任教師,以協助輔導處進行必要之輔導措施。
(2)學務處、總務處應配合輔導處,協助懷孕及育有子女之學生及其家庭運用校內外資源,以因應可能之家庭生活困境及托育需求。
(3)總務處應視學生之需求提供懷孕或育有子女學生無障礙學習環境,並規劃下列設施:
A.合乎需要之教室安排、課桌椅調整、停車設施、如廁地點等。
B.健康中心設備器材之增購等。
C.提供母乳哺(集)之相關設施。
5.將提供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之輔導協助事項納入校務計畫,有效落實執行,以營造真正友善、無歧視、平等之校園環境。
6.學生懷孕授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流程如附件一
陸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